涉事犬只已被警方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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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姚时美)对不文明养狗现象,公安机关坚决说“不”。天元区金彩明天小区住户李先生反映小区有业主遛狗不牵绳、自己被狗咬伤一事(详见本报12月3日A08、09版)有了新进展。天元公安分局栗雨派出所民警上门,将涉事犬只扣留。

    得知李先生被佘某养的犬只咬伤后,该犬仍在小区放养,构成安全隐患,栗雨派出所民警来到佘某家,向佘某宣讲了养犬相关法律规定,告诫其文明养犬。对于民警的普法教育,佘某表示接受和理解。随后,民警依法将该犬只扣留。

    记者从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获悉,自《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公安机关联合农业农村、城管、住建等部门齐抓共管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在沿江路、广场、小区内组织多次执法整治行动;大力推行“服务先行,变管为服”的模式,在各小区组织开展300多场“文明养犬宣传暨办证进社区”便民服务活动。

    《条例》实施以来,截至11月30日,全市已办理犬证11723只,超过历年的犬证办理数量。市公安局共对300余例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扣留、收留流浪犬只490余只,不文明养犬现象逐步减少。

    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养狗必办证、遛狗必牵绳,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一种体现。养犬不扰邻,更不能对他人造成伤害,这也是对养犬者个人社会行为的基本要求。养犬者是社会的一分子,希望大家自觉自律,严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文明社会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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