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光的脚步来到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批影响你我的重要新规也将开始施行。流动人员的医保权益更有保障,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可获奖励,药品安全相关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美好的生活,见证法治的进步。
保障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保障了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医保权益,明确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并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法强调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要求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
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举报以下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将给予相应奖励: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
《地下水管理条例》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当前我国地下水保护利用存在的局部超采严重、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从多方面作出重要制度安排。
比如,规定地下水调查评价、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规划、地下水储备三项基础性制度;建立地下水“双控”、地下水取水计量、地下水资源税费征收等制度,明确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条件、防止地下工程建设不利影响、禁止开采难以更新地下水等措施;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严格地下水污染管控的措施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