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尽职 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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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肖俊)近日,芦淞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小王(化名)被侵害一案中发现,其母亲未尽到监护职责,致使小王遭受伤害。11月25日,芦淞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一同向小王的母亲宣告并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母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送达现场,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表明了依法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重要意义,向涉案未成年人母亲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其母亲表示,今后一定履行好监护职责,及时关注关心孩子,让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努力学习,以后回馈社会。

    下一步,芦淞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督促监护令”工作的开展,积极加强与妇联、关工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结合办案,及时督促、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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