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1]网挂第320号石峰区清水塘清霞路以东,老工业路以南,清水塘大道以西,株冶路以北。(石峰区清水塘大道原株冶地块一)70109.66㎡(合105亩) 商服
用地
978032600326 商服
40年
容积率:1.0≤容积率≤1.8;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2021]网挂第321号石峰区清水塘清霞路以东,老工业路以南,清水塘大道以西,株冶路以北。(石峰区清水塘大道原株冶地块二)59174.38㎡(合88.76亩) 商服
用地
8254.827516275 商服
40年
容积率:1.0≤容积率≤1.8;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2021]网挂第322号石峰区清水塘清霞路以东,老工业路以南,清水塘大道以西,株冶路以北。(石峰区清水塘大道原株冶地块五)97199.05㎡(合145.80亩) 商服
用地
13559.445198451 商服
40年
容积率:1.0≤容积率≤1.8;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1]网挂第320、321、322号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1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2021]网挂第320、321、322号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8:00至2021年12月21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320号2021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16:20时止;[2021]网挂第321号2021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16:40时止;[2021]网挂第322号2021年12月14日8时起至2021年12月23日17:0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网挂第320号: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项目为工业文化旅游项目,其地面原有建筑必须予以保留。符合《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净地”出让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2号)规定的“净地”标准后:
(1)以网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出让面积70109.66㎡(合10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2)出让起始价按310万元/亩(楼面地价2583元/㎡)确定为32600万元,竞买保证金按30%计算,为9780万元,增价幅度326万元。
(3)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2020年8月28日批准的B1[2020]0071地块规划条件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4地块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 360天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5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实施交地。
2、[2021]网挂第321号: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项目为工业文化旅游项目,其地面原有建筑必须予以保留。符合《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净地”出让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2号)规定的“净地”标准后:
(1)以网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出让面积70109.66㎡(合10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2)出让起始价按310万元/亩(楼面地价2583元/㎡)确定为32600万元,竞买保证金按30%计算,为9780万元,增价幅度326万元。
(3)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2020年8月28日批准的B1[2020]0071地块规划条件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4地块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360天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5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实施交地。
3、[2021]网挂第322号: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项目为工业文化旅游项目,其地面原有建筑必须予以保留。符合《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净地”出让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2号)规定的“净地”标准后:
(1)以网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出让面积为97199.05㎡(合145.80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2)出让起始价按310万元/亩(楼面地价2583.33元/㎡)确定为45198万元,竞买保证金按30%计算,为13559.4万元,增价幅度450万元。
(3)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2020年8月27日批准的B1[2020]0070地块规划条件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4)地块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 360天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5)地纳入市土地储备,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实施交地。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