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发钱!全市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459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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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现场领取执行案款。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周子熙)近日,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发放执行案款2322.99万元。全市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4595.75万元。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9344件,结案24819件,执行到位金额74.6亿元,其中中院收案707件,结案556件,执行到位金额37.15亿元。全市法院3+1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案件执结率均已达标;首执案件结案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执恢案件执行完毕率、执恢案件结案用时等指标均排名全省前列。

    当天“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市中院为1名申请人发放金额2200万元的承兑汇票,对9名申请人现场发放122.99万元现金兑现款,总计金额2322.99万元。全市各基层法院同步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全市法院对60件执行案件集中兑现、发放执行案款4595.75万元。

    其中,市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院领导克服疫情影响,两次带队奔赴新疆,促成当事人就地达成和解协议,且前两批兑现款2200万元已顺利到位,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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