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养鸡”涉嫌传销受害人51万元投资款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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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黄怡康)“感谢法官和调解员帮忙啊,没想到这么快这笔钱就要回来了……”近日,经醴陵市法院、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努力,一起网络传销案的部分投资受害人领到了属于自己的退款。

    2019年,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对方称自己投资的“寻山优品”生态养鸡项目涉嫌“传销”。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后,于同年12月对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活动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00万元。

    后续,醴陵市法院在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一些被坑骗的投资受害人陆续到醴陵法院白兔潭法庭咨询求助。法庭干警了解事情原委后,为减轻群众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形成多元解纷优先诉源治理大格局,更高效地实现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当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本院执行部门取得联系,在法官的指导和驻庭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最终促成贵州涉嫌传销方同意分三批退款给没有发展下线的受害人。

    多方达成共识后,白兔潭法庭干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组织退款事宜,2021年11月11日、12日,第一批55名受害人来到白兔潭法庭,在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组织下,与贵州涉嫌传销方确认退款金额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此批退回款项约为51万元,后续法庭将持续跟进,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将退款退到被害人的账户,让受害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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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打着区块链的幌子养鸡、养蟹、养鳄鱼、养蚂蚁的一些项目,可能一些人对此有印象。遇到类似拉人头、发展会员、高回报的模式,广大市民要多留心眼,可能涉嫌传销犯罪。

    那么,以养殖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传销犯罪有哪些特点?

    1.编造“天上掉馅饼”,承诺高额回报;

    2.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人眼花缭乱;

    3.虚假宣传造势,用合法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信任;

    4.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5.利用精神或亲情诱导,扩大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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