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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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明)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同意,结合《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环境空气质量实际情况,我市决定于2021年11月17日21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Ⅲ级响应措施。

    受外来性输入污染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11月17日10时起我市出现中度污染天气,17时起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经省、市气象部门预测与会商,预计我市重度污染过程仍将持续。

    根据Ⅲ级响应措施要求,工业企业要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做好重点工序减排工作。建筑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一律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

    全面实行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管控,严禁中重型柴油货车违规闯入限行区域,违规闯限车辆一经发现立即严格查处。

    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严格禁止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油烟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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