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阎俊)11月12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10月份共处置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25起,其中接到市民110报警的警情24起,出警率100%。
新店开业,聚人气方能财源广进,搞点庆祝活动是可以的,声势太大影响他人就不好了。10月6日8时许、10月28日10时许,龚某、张某因庆祝门店开业,分别在芦淞区某小区、某市场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遭到民警上门查处。10月27日20时许,刘某则因朋友新店开业,在天元区的株洲大桥西头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领到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
家里办喜事,广而告之让大家沾点喜气是可以的,燃放烟花爆竹则令人不快。10月1日10时,文某因朋友办喜事,在荷塘区某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月4日9时许,张某因儿子结婚,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乔迁新居是家庭大事,深夜燃放烟花爆竹扰人清梦则不该。10月1日0时许,许某因搬新家,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月4日1时许,谢某因乔迁新居,在经开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众多邻居举报后,两人都受到了警方处罚。
进入汽车社会,买新车意味着出行方式升级换代。10月9日19时许,王某因购买新车,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月18日12时许,谭某因提新车,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正在兴头上的两人分别受罚,可谓“想到了开头,没想到结局”。
办丧事祭奠亲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不行!10月8日18时许,易某因家人去世,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月28日20时许,余某因家中办丧事,在荷塘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以上违规燃放者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严格遵守“禁燃令”,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