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炸弹”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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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包车后排塞了42罐液化气。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姚禹)用面包车运输一批液化气钢瓶上高速公路,看似省事却危险重重。11月9日,驾驶员柳某会、车辆实际管理人柳某树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省高警局株洲支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5日晚上11时30分,长株高速株洲收费站,民警在对湘A***65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后排座位全部被拆卸,车内严严实实地塞了42罐钢瓶液化气(总重1.15吨,液化气净重0.52吨)。

    经查,该车从浏阳北盛镇某液化气配送点运输空罐至株洲一家液化气公司进行充装,再运回当地销售以赚取差价。涉案车辆及涉案人员均无相关运输资质,驾驶员柳某会涉嫌危险驾驶罪,车辆实际管理人柳某树存在非法运输液化气违法行为并负责收款,存在共同从事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同样涉嫌危险驾驶罪。

    另经查实,株洲有两家液化气充装站分别于10月31日、11月5日违规给柳某会充装液化气。

    下一步,株洲支队荷塘大队将继续对违规充气的两家充装站深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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