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电费每度1.32元 丰园大厦收费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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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湖南省专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到户最高限价为0.8503元/度,而丰园大厦的沿街商户一直被收取1.11元/度,从今年4月开始,涨到1.32元/度,这让广大商户难以接受。近日,该大厦商户向晚报热线28829110反映了这样一件事。

    投诉

    电费居高不下,疫情期间也没优惠

    刘先生在丰园大厦临街门面做生意已经三四年了,一开始门面电费就是按1.11元/度收取。一些在这里做生意五六年的商户也表示,之前是这个收费标准,他们曾向收费主体——广信物业公司反映过电费收取标准过高的问题,但广信物业不同意降价,他们也就默默接受了。

    今年4月开始,电费涨到1.32元/度,这让广大商户难以接受。近日,本报报道了我省工商业用电最高标准,以及第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对电价实施优惠政策,按照电价的95%收取,广大商户看到报道后纷纷坐不住了。

    “电价优惠我们也没享受到。”刘先生说,对于电价上涨以及电费没有得到优惠,商户找到广信物业,物业的说法是物业管理费分摊到了电费中,没有单独收取商户的物业费。电价没有优惠,是因为物业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

    广大商户反映,现在生意本就难做,电费不仅超出正常定价,还大幅上涨,有的每个月要多交几百元电费。

    其中一名商户告诉记者,她在万博珑建材市场也有门面,那里的电费只有0.85元/度,比丰园大厦的门面要少很多。

    解读

    工商业电费价格有规定,收费不可任性

    近日,商户将情况反映到芦淞区市场监管局,该局正在调查核实。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我省的规定,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工商业终端用户购电价格最高不得超过0.8503元/度。今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693号文件,其中规定:工商业终端用户购电价格=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总购电量。并且电网企业应在电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中明确标注月度总电费和总购电量信息。对于违法行为严格查处。

    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上述规定,2019年7月1日至今年10月1日,转供电主体收取工商业终端用户的电费超过0.8503元/度,要将超出部分退还,今年10月1日以后,转供电主体收取的电费超过新计算方法得出的价格标准的,超出部分也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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