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司法救助金
跨省送母子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刘思思 贺宇)时隔12年,远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的江某母子收到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近日,一面绣着“千里送检情,检民一家亲”的锦旗寄到了攸县检察院。至此,一起由我市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办理的跨省司法救助案件圆满完成。
被害人家属未获得任何赔偿
2008年1月19日,在攸县与江西省交界的偏远山区里,发生了一起云南、浙江两省伐木民工打架的事件,该事件造成浙江民工陈某死亡,多人受伤。案发后,马某等四名云南民工被抓获归案,另一名嫌疑人王某在逃。
去年6月20日,王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攸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同年8月14日,该案移送攸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中加害方和受害方都是离乡背井的民工,靠在偏远山区伐木维持家人生计,生活都很困难。而从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并未获得任何赔偿。经审查,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承办检察官主动提起了司法救助。
两院跨省协作办案
由于该案发生在12年前,案卷中没有记录相关证人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也早已变更。
为办好这起首例跨省司法救助案,攸县检察院主动向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汇报案情,争取得到支持。同时,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得知救助案件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向被害人陈某的妻子江某户籍地政府、所在村委会核实情况。几经周转,终于寻找到了江某母子。
原来,江某见行凶的几人没有经济赔偿能力,而雇用伐木工人的老板怕被牵连也跑了,没有生活来源的江某只好带着儿子回了浙江省缙云县老家。这些年来,江某自己体弱多病,只能靠捡拾废品维持生活。江某的儿子陈某旺则在一家工厂打工,收入不高,至今未婚,是当地的低保户。
为了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公开透明,攸县检察院对该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依法应当对江某予以司法救助。
考虑到江某母子的现实情况,攸县人民检察院在取得县委政法委支持的同时,将案件提请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最终,市、县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通力协作,积极帮助江某母子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2021年9月,市、县两级检察院为江某母子共同争取到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