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请赶紧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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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胡胜兰)骑行安全从“头”开始。10月27日上午,石峰交警大队继续开展“戴帽工程”行动,对未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对电动自行车上的遮阳伞进行拆除,并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根据上级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都要上牌才能上路行驶。上牌时,必须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发票等)、整车出厂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等。此前已经安装了防盗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安装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免费办理,立等可取。城区各交警大队均设置了上牌点,请广大驾驶员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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