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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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1]网挂第204号株洲市渌口区青龙湾村T2021-22-132060.1教育用地1535511010050年 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2021]网挂第205号株洲市渌口区青龙湾村T2021-22-220022.7教育用地960319110050年 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2021]网挂第206号株洲市渌口区青龙湾村T2021-22-318243.3教育用地875290810050年 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2021]网挂第207号渌口区南洲镇T2021-1613691.5工业用地7737731050年 容积率:≥0.8且≤2.0;建筑密度:≥35%且≤45%;

    绿地率:≥10%且≤15%。

    [2021]网挂第208号渌口区南洲镇T2021-1710556.8工业用地6006001050年 容积率:≥0.8且≤2.0;建筑密度:≥35%且≤45%;

    绿地率:≥10%且≤15%。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二、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1]网挂第204、205、206、207、208号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3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网挂第204、205、206、207、208号均为2021年11月16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3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204号2021年11月16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9时止;[2021]网挂第205号2021年11月16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9时30分止;[2021]网挂第206号2021年11月16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10时止;[2021]网挂第207号2021年11月16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10时30分止;[2021]网挂第208号2021年11月16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11时止。

    七、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网挂第204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1年10月13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2021]18号)及蓝线图实施。

    (2)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相关用地矛盾由渌口镇镇政府和竞得人自行协调。

    2、[2021]网挂第205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1年10月13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2021]18号)及蓝线图实施。

    (2)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相关用地矛盾由渌口镇镇政府和竞得人自行协调。

    3、[2021]网挂第206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1年10月13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2021]18号)及蓝线图实施。

    (2)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相关用地矛盾由渌口镇镇政府和竞得人自行协调。

    4、[2021]网挂第207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1年10月12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2021]020号)及蓝线图实施。

    (2)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相关用地矛盾由南洲镇镇政府和竞得人自行协调。

    (4)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应与渌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否则成交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2021]网挂第208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1年10月12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2021]21号)及蓝线图实施。

    (2)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相关用地矛盾由南洲镇镇政府和竞得人自行协调。

    (4)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应与渌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否则成交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情况说明

    T2021-22地块,总面积为70326平方米,该地块控规用途为教育用地。地块规划是一次布局,分期建设。2021年10月22日,经渌口区第四次土委会会议纪要研究决定,该宗地采取一次规划、分期挂牌模式,综合指标为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土地出让年限为教育用地50年,出让终止日期按第一次成交地块的终止日期核定。其中T2021-22-1地块,为一期出让地块,面积32060.1平方米(约合48.1亩),挂牌起始价为51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535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次;T2021-22-2二期出让面积20022.6平方米(约合30亩),挂牌起始价为319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960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次;T2021-22-3三期出让面积18243.3平方米,(约合27.4亩),挂牌起始价为290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875万元,加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次。

    十、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7697173(地产股)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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