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用油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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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蓉)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株洲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的通知,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32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共110种类别进行了明确禁止。

    记者查询《目录》了解到,作为百姓日常生活的基本消费品,大米及其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酱油、食醋、味精等调味品都被列入禁止生产加工范围,还有液体乳、乳粉、奶油等乳制品也被列入《目录》。

    为何小作坊不能生产这些食品呢?与这些食品生产加工的高要求、高标准有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乳制品为例,乳制品的生产对加工、运输的环境十分严格,杀菌、冷链、恒温必不可少。而小作坊的加工技术、机械设备较难达到这一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问题。

    该负责人提醒,我市食品小作坊今后要按照《目录》进行规范生产与经营,如果违反相关条例,将被依法查处。相关小作坊商家要仔细了解该目录的内容,以免损害消费者利益被处罚。《目录》详细内容可在“株洲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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