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565人 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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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正明)10月25日,市纪委监委公布了今年1-9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4件,处分565人,其中包括21名县处级干部。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点查办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罗佳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刘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蒋开建,市专职国有产权代表廖晖,原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远红(正处级),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检察员陈自力,高科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巢亮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强力“打虎”同时,持续加力“拍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今年,市纪委监委开展清廉社保、清廉医保、清廉维修资金和清净校园“四清”专项监督检查。6月5日,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股长刘章雄等5名基层干部同时被通报接受调查。

    数据显示,今年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517件,处置问题线索2763件,谈话函询160件次,立案774件,处分565人(其中党纪处分480人),包括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114人,一般干部141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89人。

    此外,我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236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87人次,占75.4%;第二种形态415人次,占17.5%;第三种形态76人次,占3.2%;第四种形态91人次,占3.9%。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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