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跨时6年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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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刘丹妮)“感谢公证员,不仅替我保管了6年的证明材料,出具了继承公证书,还帮我办完了房屋过户手续,节省了我很多时间!”近日,当事人小卓(化名)拿到已办理继承过户的新不动产权证,向株洲市国信公证处的公证员尹华英表达感激之情。

    6年前,在读大学的小卓和外婆一起带着母亲去世的证明材料,来到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事宜。原来,小卓的父母在他几岁时就离婚了,小卓一直由父亲抚养。小卓14岁时,母亲因病去世,遗留有一套房屋和2万余元的存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又因小卓外公先于小卓母亲去世,即小卓母亲的遗产由小卓和外婆共同继承。

    小卓外婆告知尹华英,女儿的遗产她都不要,全给外孙一人继承。考虑到外孙大学还未毕业,希望他能好好读书、自强自立,待成家立业后再让外孙继承这笔遗产。小卓表示能够明白外婆的良苦用心,只是担心外婆年纪大,时间长了会将母亲去世的证明材料遗失。经过一番沟通,尹华英提出免费帮小卓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待小卓和外婆认为时机成熟时,再来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这些证明材料一保管便是6年,从小卓大学毕业、工作、交女朋友到结婚生子,6年间,公证员和小卓一直保持着联系。直到今年7月,小卓和外婆再次来到公证处,正式申请办理小卓母亲的继承公证。随后,房屋过户手续也由公证处代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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