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头盔 一律处罚违规装伞 一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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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付强)10月19日上午,记者从全市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市将根据上级部署,在年底之前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全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

    查处违法行为2.3万余起

    目前,市整治办已出台了《株洲市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等,对全市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管控,加大整治力度,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23323起,拆除遮阳伞3000余把。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整治办副主任傅晓峰介绍,此次行动具体目标为:城区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县市城镇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5%,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快递、外卖、代驾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95%。

    严格落实“六个一律”

    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工作要求,即一律拦截、一律处罚、一律教育、一律拆伞、一律戴帽、一律上牌,对无牌、无证车辆一律暂扣,力争实现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处罚率100%、无证车辆扣车率100%、非法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处罚率100%。力争在11月30日前,“两车”上牌率达到75%以上。目前,交警部门在全市共设置了不少于53个固定执勤整治点位,组建了13个以上流动整治小分队,设置了20个以上集中上牌点。

    下一步,市整治办将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宣传造势、强化教育劝导、强化综合治理、强化源头监管、强化主体责任、强化执法办案,强化责任追究,全力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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