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政策法规变成“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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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7月以来,本报对城区停车场“圈地运动”进行了系列报道,然而三个月过去了,公家的地私人违法违规收费的现象并未得到改观,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明代政治家张居正曾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说的就是立法并不难,难的是立了法必须执行。

    我市停车场的设立、管理和收费有法可依吗?当然有!《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对于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人而言,他们不见得不懂法,而是选择视而不见。

    作为监管部门,城管部门、市发改委对于停车场的设立、管理和收费,首先应尽审查职责,在准入门槛上把关,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的苗头;其次,在停车场运营过程中,要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只有从始至终不松手,才能保证停车场规范有序管理,真正做到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正所谓“令不行则禁不止”。三个月来,我们没有见到一次真正的整治行动。全市有多少违法违规运营的停车场?未知;存在多少违法违规行为?还是未知!是否依法受到查处?答案为否,那些违法违规行为依旧存在。

    监管执法的迟钝,让非法行为有恃无恐,我市停车场规范、提升管理水平,从何谈起?

    在此,笔者希望主管部门能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别让政策法规变成“稻草人”,别让执法变成一句口号,对停车场的监管做到有决策、有部署、有调查、有处理、有反响,有效起到监管作用。

    姚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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