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女士掉进诱导消费的“坑”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蓉 通讯员/钟泰)“你的脸部皮肤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及时的治疗和保养,不然会恶化,我们有产品和护肤项目就是专门解决此类问题的。”近日,在长沙上班的张女士(化名)向12315来电反映,她掉进诱导消费的“坑”,请求维权。
原来,张女士来株办事途中,芦淞区火车站金帝服装市场旁的一美容店通过诱导、夸大张女士的面部皮肤问题,来诱导其消费,而该店提供的产品、项目并没有明码标价,也不给张女士开消费单据。张女士觉得自己被侵权了,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帮自己维权。
接到投诉后,芦淞区市场监管局专业一所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通过询问该美容店店长、调阅监控视频以及查看现场后,发现该美容店确实存在误导消费的嫌疑,店内未见公开的服务价格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目前,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方扣除了部分消费款272元后,一次性退还张女士预付款297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