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晖)多次孕检未查出门体静脉分流、肝内血管畸形。直到临产,才被通知转往省市其他妇产医院诊治,孕妇认为医院方耽误治疗导致胎儿死亡。日前,市和睦佳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和睦佳)跟产妇家属发生了责任纠纷。
孕妇产下一死婴
事发
去年11月5日,孕妇王卫(化名)在和睦佳确诊怀孕。其后陆续做了一些检查,均显示正常。今年3月30日,和睦佳医生检查发现,她羊水偏少,建议住院打点滴。4月9日,通过彩超检查发现羊水增加不多,和睦佳遂建议孕妇去市妇幼保健院遗传科检查,检查未见异常。三天后孕妇去了省妇幼做了四维B超,发现羊水有所增加。
其后孕妇多次到和睦佳做孕检,显示各项指标正常。直到6月4日,孕妇到在和睦佳做了胎心监护、彩超,血常规等检测,发现胎儿偏小,医生随后开了肝素、吸氧加打氨基酸。
6月11日上午,和睦佳复查显示胎儿重2400克。18日上午,孕妇在和睦佳进行复查,除显示SD值偏高(可致母体到胎儿的血供不足)外,无其他问题。
由于感觉胎儿体重没有增加,发育有点不正常,孕妇当天下午去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医生判断是胎儿门体静脉分流(静脉内血液不经过肝脏直接分流至体循环内),且体重只有2000克。孕妇第二天再去市中心医院检查发现,检查出胎儿肝内先天血管发育畸形。6月20日,孕妇来到省妇幼保健院住院,专家会诊婴儿门体静脉分流、心胸比例增大,状况很不好,建议孕妇放弃。6月22日凌晨,孕妇在省妇幼产下一死婴。
胎儿不正常发育,和睦佳未检测出来
孕妇
对此,孕妇及其家人对和睦佳的处理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对胎儿的不正常发育,和睦佳并未检测出来,导致没能进行及时救治。6月18日上午在和睦佳做完检查后,医院只是让孕妇回家补充营养,三天后复查。当天下午,在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完,孕妇把结果发给和睦佳的医生看,并质疑体重检测为何相差400克,和睦佳方说测量手法不一样,以他们的为准。
他们还认为,对于胎儿的门体静脉分流,和睦佳没有作出正确的诊断,也耽误了救治。孕妇说,她曾经问过和睦佳的医生门体静脉分流是什么情况,答复是说没多大事,只建议先补营养三天,复查体重到5斤以上就剖腹产。孕妇方认为这是和睦佳方的过失。
孕妇手机里的通话录音显示,院方称医院的检查只能对健康发育的婴儿有效,发育不正常的孩子的毛病检查不出来。综合以上因素,孕妇方要求和睦佳向患者书面道歉并赔偿十万元。
经协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善后
和睦佳方则称,他们是医生不是神、不可能不犯错。没有及时发现某些问题、提出治疗方案,有人为因素,也有设备的原因。所以,在4月9日发现问题后,就曾经推荐孕妇去市医联体的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心医院检查。6月18日更是通过绿色通道,联系市妇幼保健院,查明了孕妇胎儿的问题。
其次,和睦佳方认为医院存在等级的差别,他们只是二级医院,其上还有三级医院,设备更先进、医生经验更丰富。
但和睦佳认为,此胎儿先天性发育畸形不是医疗行为造成。他们发现了情况不对都做了相应处理,并无处置不当。胎儿先天性畸形原因非常复杂,究竟哪些因素造成胎儿最后不成活未有定论。孕妇要求的赔偿额度没有依据。
9月22日,王女士一家再度来到和睦佳协商善后事宜。相关主管部门也到了现场调处此事。最终,经过医院和孕妇双方一周协商,双方近日达成协议,医院向孕妇方道歉,并作出了赔偿,但具体金额,双方均未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