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戴凛)我省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3日至24日举行。记者从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
根据相关安排,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10月10日-23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并签字交给监考老师,在进入考点时必须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还必须提交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
考试当天,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也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及体温监测登记表,有序入场。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