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易蓉 通讯员/易楚薇)近日,我市“白关丝瓜”“炎陵黄桃”两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株洲市东方四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炎陵三叶农品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湘缘情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9家企业分别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的“白关丝瓜”“炎陵黄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首批符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企业。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为官方标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不符合《办法》规定且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与专用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标志。
按照要求,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和株洲市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株洲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的通知》,明确对按要求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目前,除了“白关丝瓜”“炎陵黄桃”外,我市1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的“攸县豆腐”“茶陵红茶”“茶陵大蒜”和“茶陵白芷”都已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正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用标申请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