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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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任纳)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形势造成的影响,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我市决定对市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发放稳岗返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截至2020年12月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历史欠费;未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内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用人单位的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20%。其中,对于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计算出裁员率低于控制目标的单位,还需满足2020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不超过单位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企业,按单位或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至70%返还。

    目前,我市已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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