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的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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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觉醒年代》中的辜鸿铭。(网络供图)

    郁达夫说过,古代的诗人看着都是神仙,但住在你家隔壁,就是个疯子。但正因其不同寻常的癖好,才更有真实感,更有亲近感,所谓“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之交,以其无真气也。”

    我们说说辜鸿铭,这人的怪事最多。但若问辜汤生(辜鸿铭字汤生)什么最有名,应该要数辫子上的事了。

    因为他是最先剪掉辫子的中国人,也是举国上下除辫“革命”之际,依旧在留辫子的人。

    先说剪辫子的缘由。记载中有两种不同的传闻,一种说是受辱剪发。

    辜鸿铭年轻时随义父英国人布朗先生前往欧洲留学,但外国人无不嘲笑他的辫子,将其说成“猪尾巴”。大多数洋人对待辫子的态度都这样,但年轻时的辜鸿铭正是少年气盛,自尊心颇强,又岂能忍这种嘲讽呢?随即剪下从小留到大的辫子。

    另一种更浪漫,是因爱而剪。相传辜鸿铭留学欧洲期间,与一西洋女孩交好,女孩要把玩他的辫子,辜鸿铭当即剪下送给了她。尽管后者不算可靠,不管怎么说,他的辫子算是留在了欧洲。

    后来回国学习古代的先贤典籍,加上侍奉张之洞等洋务名臣,让他又开始留起辫子,一直到去世为止。不过辜鸿铭的辫子并不像“辫子戏”里的那样。他是混血儿(中葡混血),一副洋人相貌,头发也带着一些金色,加上回国才开始蓄的头发也没多长,看着就像枯草扎成一股绳儿拴在脑后似的……

    说起来啊,当时辜鸿铭有个车夫叫刘二,这人没别的好,但有一点,他也是个“老辫子”。因此当时人们经常看到一个留着大辫子的车夫,拉着一位脑后缀着纤细小辫儿的老爷,是为京城奇景之一。

    另外辜鸿铭的辫子也是当时学生茶余饭后的谈资,北大曾有传闻,谁如果能剪掉辜鸿铭的辫子,绝对可以上报纸头条。

    其实辜鸿铭还喜欢女性的小脚,算是一种好古,毕竟直到近代,缠足的陋习依旧还是存在着。但辜鸿铭相较古人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要小而且还要有味道……具体是什么味道就随你想象了。

    他曾说,“小脚之美,美在其臭。”此外更写诗赞美自己妻子淑姑的玉足:春云重裹避金灯,自缚如蚕感不胜。只为琼钩郎喜瘦,几番缣约小于菱。

    也许……这才是大佬吧。连喜欢的女人的脚都不敢闻,还有什么资格说爱她呢。

    当然辜鸿铭本身的实力和成就是不容置疑的,辜鸿铭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亚等9种语言,拥有13个博士学位。古稀之年仍能全篇背诵《浮士德》《失乐园》等诗歌。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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