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不让演戏就能直播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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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艺人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有吴亦凡、张哲瀚等多位艺人被列入劣迹艺人,被行业实行“封杀”;同时,之前一些违法失德艺人如范冰冰、黄海波等正通过各种途径回归大众视野,有的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带货,依然赚得盆满钵满。

    面对这种情况,有人支持有人忧。支持者认为,艺人也是普通人,犯了错应当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反对者提出,对劣迹艺人进行“封杀”,不能仅限于传统的影视领域,还应该拓展到互联网平台。

    违法失德被“封杀”,对艺人要求应更高

    于网络平台方而言,对使用网络平台的劣迹艺人又应当负怎样的监管责任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网络平台,部分平台拒绝对此作出回应;也有平台表示,对劣迹艺人的定性和处理,是严格按照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要求来做的,平台没有独立的举措和判断。

    记者在多家网络平台查询其发布作品的审核规则,发现这些规则中没有直接针对劣迹艺人的内容,但提出要构建和谐、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

    实际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0年11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9月7日在京召开座谈会,都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腐朽思想。

    谈到网络平台的责任,国家一级导演、中国电视剧导演委员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车径行认为,一些网络平台对于劣迹艺人的出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络平台决不能唯收视率、点击率论,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作为公共媒体的社会责任。

    车径行认为,坚决不能让劣迹艺人重返舞台、网络平台,对于严重失德艺人永不再用,否则他们一方面是反面教材,另一方面又拥有大量粉丝靠平台赚钱,会误导青少年。

    依法界定何为劣迹

    分级分类作出限制

    最近一段时间,娱乐圈“大地震”——多名艺人因违法失德被官方通报,被行业协会除名,其作品被各大平台下架,微博等社交媒体账号被封。对此,网友称之为“全网封杀”。

    8月1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出公告,演员张哲瀚在日本参观靖国神社等行为存在严重不当,对其不当行为进行道德申斥,并要求会员单位对其进行从业抵制。

    8月17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表示,各大网络视听平台已下架吴亦凡相关作品,百度给其打上了“违法失德艺人”数据标签,微博禁言。

    针对郑爽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问题,8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决定:不得播出郑爽参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其已参与制作的节目。在此之前,其微博账号已被永久禁言。

    而在过去几年里,还有范冰冰、黄海波、柯震东等多名艺人因偷逃税、嫖娼、吸毒等问题被“全网封杀”。

    “全网封杀”,不给立足之地,为何要对劣迹艺人如此严厉?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明星艺人受到舆论高度关注,其言行对公众有很大的影响力,甚至会引起年轻人效仿,因此对其要求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对其社会责任和道德层面应当有更高的要求。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往往名利双收,具有巨大社会影响力,因此更应谨言慎行,比普通群众应该更加遵纪守法,有更高的道德标准,这是他们曝光于聚光灯下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违法失德艺人回归,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也有受访专家提醒,不能将所有有负面新闻的明星艺人“一棍子打死”。

    “即便是违反公序良俗和道德要求的艺人,也应区分严重恶劣社会影响和轻度社会影响,有些是可以消弭或者弥补回来的,可以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中国政法大学文化娱乐法中心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承韪说。

    他提出,这背后的关键是必须首先界定何为劣迹,是指违法犯罪还是违反行业规范,或是违反公序良俗;其次根据厘定的性质、层级对艺人及复出进行相关限制。

    郑宁也认为,要根据艺人违法失德行为的情节和性质,依法、合比例、程序正当地确定限制艺人从业的时间、范围。“艺人如果存在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限制是必要的;但对于失德艺人,是否应该限制、如何限制仍有待讨论。”

    2021年3月1日起实行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平台对劣迹艺人进行限制时,可以参考上述规定对其复出层级进行划分。如果有些艺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严重,就应对其终身禁演禁出镜;如果他们的行为并没有那么严重,可以对其复出期限作出限制,只要改过自新仍然有复出的可能。”刘承韪说。

    (本版文图均据法治日报)

    在吴亦凡、张哲瀚等多位劣迹艺人被“封杀”,很多影视网络平台已“查无此人”之际,范冰冰、黄海波等曾被“封杀”的劣迹艺人正在或已经重回公众视野,活跃于各类活动或网络平台。

    两年前被依法征收超8亿元补缴税款及罚款的范冰冰,当下经常出席一些时尚活动、登上时尚杂志,其微博粉丝6400万、小红书粉丝1238万、抖音粉丝669万,还推出了自己的面膜品牌并在网上售卖。2019年10月在一场直播带货中与某网红一起出镜,几分钟就拿下超千万元销售额。

    在范冰冰8月29日发布的一条微博中,有网友评论称:“为什么郑爽被罚2亿多元就被封杀,而范冰冰8亿多元照样如此活跃?”

    曾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的黄海波,目前正通过拥有169万粉丝的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教授表演技巧,并带有话题#黄海波表演研习社。在他的抖音评论中,有网友呼吁“快回来拍戏”,称“只是犯了点男人的小错误,还是期待你的作品”。

    记者梳理发现,不管是范冰冰、黄海波,还是柯震东、罗志祥,对于这些违法失德艺人“重出江湖”,网友们的争论很大,一方坚持已经付出了代价、应当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则认为必须坚决抵制、一封到底。

    那么,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应不应该拓展、延伸至网络平台?

    多位受访专家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让劣迹艺人活跃在网络平台上,容易让公众认为对劣迹艺人惩处不到位,艺人违法失德却依旧过得潇洒,这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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