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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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芦淞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治理”,聚焦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取得了突出成效。

    近年来,政治安全事件、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个人极端事件、重大规模集访事件零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刑事发案降幅达10%;省公众安全感民调,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连续14年保持 “省平安县市区”称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稳步提升。

    突出系统治理,构建风险防控大格局

    芦淞政法系统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风险防控大格局;出台并实施了《芦淞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芦淞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芦淞政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成立了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区维护稳定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区信访联席办,强化了党委政法委在政法工作中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和督查督办职能。推行区级领导联系街道(镇)、区直机关单位联点社区的基层平安创建联点制度和重点信访维稳领导包案领办制度和机关干部联住户制度,压实了各级领导的风险防范工作责任。

    突出源头治理,下好风险防控先手棋

    芦淞政法系统组织实施“三大工程”(“铸墙工程”、“净土工程”、“攻心工程”),严防政治风险起势成势,筑牢抵御政治风险的铜墙铁壁。

    由区平安办牵头,区司法局挂帅,全面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行业、商会资源,着力构建联动联调的多元矛盾化解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单一调解向综合调解的转变。

    突出重点治理,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

    芦淞政法系统围绕9类重点人员,以网格化为单元开展全面核查,录入网格化平台完善重点人员信息库,落实了常态化跟踪管理。

    芦淞政法系统充分发挥“城市快警”“一村一辅警”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在省厅开展的应急拉练工作中,芦淞公安出警时间、处置速度排名全市第一。

    芦淞政法系统结合芦淞实际,出台《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坚决严肃查处依法强揽工程、无理阻工、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高效打击震慑推动环境持续优化。 (通讯员 罗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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