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亮剑”!13个加梯项目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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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吴楚 通讯员/朱建轩

    加梯三年,株洲首次向加梯违规“亮剑”!

    日前,市城市更新办对市内部分辖区正在施工的电梯加装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该办提供的违规情况调查报告,发现13个加梯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处理意见,除了停工、整改外,部分建筑企业还列入加梯不诚信名单,下一步将视加梯项目整改情况评估是否取消市、区两级加梯财政补贴。

    将视整改情况评估是否取消补贴

    除了现场走访外,市城市更新办还查验了单元楼加梯的申报程序、报建资料等。

    经查,加梯违规集中在未批先建、不按图施工两方面,涉及13个单元楼、6家电梯公司、6家建筑企业。

    如,石峰区中兴村17栋1单元、2单元两个项目,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联合审查等流程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并向区工作机构、街道、社区隐瞒开工事实,并在现场伪造开工公示模板。

    又如,芦淞区市建小区10栋3单元项目,由于加梯位置下面存在市政管线,须对原图纸进行设计变更,但变更设计方案未通过审查,且变更后加梯位置超出小区红线范围,在未征得超占部分土地权属人同意、未经部门联合审查的情况下,私自开工、私自占用公共绿地。

    在不按图施工方面,万泥塘村47栋2单元、解放一村13栋1单元、解放一村14栋1单元、民主村21栋2单元、团结村21栋2单元等加梯单元楼违规。

    违规内容基本一致:楼梯歇台被整体改建抬高,将原有向上楼梯踏步改建成斜坡且每层楼梯改造后的方式不一,进一步加大了原楼梯的承重。

    违规项目都将视整改落实到位情况评估是否取消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资格。

    部分项目负责人私刻公章、伪造文书承揽项目

    部分乱象不仅违反《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更有甚者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在调查中,市城市更新办还发现,部分项目还有施工单位负责人私刻公章、伪造文书承揽项目。

    对此,市城市更新办给出多条处理意见。

    针对未批先建或私自变更设计的,除了停工整改外,还要求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同时,多家电梯企业及施工企业纳入株洲市既有住宅电梯加装不诚信名单,部分建筑企业报市住建局依程序列入建筑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新规已出台

    盼得到落实

    针对种种乱象,我市已经出台对策。

    今年8月11日,市住建、财政、资规、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印发《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其中就明确,对于未批先建、私自变更设计方案、不按图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严重违反加装电梯程序要求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加装电梯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新规明确,工程施工阶段,必须与监理公司签订合同;区住建部门应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对项目质量安全、现场施工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并将巡查记录及时形成情况通报通知各区工作机构。

    “新规已于印发当日正式实施,我们期盼在具体操作中得到落实,确保兜住安全底线。”市城市更新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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