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登记 可“跨省通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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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你还在为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总是两地往返跑而烦恼吗?9月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我市二手车交易登记可“跨省通办”、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可网上查阅。

    9月1日起,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全国分批推行。株洲不属于驾驶证电子化、“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推行城市,这两项便利措施以后才会落地。

    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对于二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直接到住所地(转入地)交易并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需再到原登记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再提取纸质实物档案。

    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一是对二手车在转入地交易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或者互联网网站*********)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二是对二手车在转出地交易的,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确认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需要出具纸质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另外,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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