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标准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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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谭筱)近日,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三类公办本科高校农林、航海、艺术类等专业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其他热门专业可按专业学费标准上浮30%。

    湖南省大中专院校学费按办学层级分类,包括公办本科高校(分为一、二、三类)独立学院、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和中职学校。专业学费类别包括六大类,即农林、航海、地矿油类,文、史、哲、理类,经、法、教、管类,工科、体育类,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医药、公安类。

    按照《通知》要求,一、二类公办本科高校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上浮政策。三类公办本科高校农林、航海、地矿油、教育(师范)、艺术类等专业不实行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其他热门专业可按学费标准上浮30%,热门专业数不得超过本校实际开办专业数的20%。

    此外,高职、专科学校的医药、公安类专业学费上浮不受专业比例限制,可在专业学费基础上上浮30%;公办本科高校预科班学生学费标准为4000元/生·年。预科生升入专、本科及专科生升入本科后,执行同学年同专业学费标准。

    记者注意到,公办高职专科学校中,经批准招生的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铁道运输类、铁道装备类、城市轨道类按7800元/生·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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