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个人隐私将被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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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止“大数据杀熟”、敏感个人信息被滥用

    热点二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将怎样保护你我的信息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进行了解读。

    热点一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本法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同时应事前进行影响评估,并向个人告知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明确各方义务强化违法惩戒

    处理个人信息应向个人充分告知并取得同意

    杨合庆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问题,杨合庆表示,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个人信息、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等环节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并赋予个人撤回同意的权利。

    超大型互联网平台掌握了海量用户数据,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者滥用,可能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个人信息保护法特别规定了这类平台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进行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规则,对严重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

    据杨合庆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根据个人信息处理的不同情况,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设置了不同梯次的行政处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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