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正明 周圆)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包括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垂直管理单位,将着重解决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机械性执法、逐利性执法四个方面问题。市民可通过电话、邮件对有关问题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31-28680771;电子邮箱:hnzzjdk@163.com。
新闻链接
1、选择性执法问题
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执法;违反规定有案不立,重复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标准不一,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弄虚作假,办关系案、人情案;行刑衔接不畅,该移送的不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问题。
2、随意性执法问题
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该报告的不报告,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3、机械性执法问题
简单执法,依靠“机械”执法,以罚代管;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粗暴执法,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群众存疑存诉问题以严格执法为名行不作为之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久拖不决;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问题。
4、逐利性执法问题
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本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