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废气 公司被罚款负责人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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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朱鹮)8月17日,记者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醴陵市和某包装有限公司因直排VOCs有机废气,被处以10万元罚款,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7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醴陵市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的和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从事纸制品加工时,印刷工序需配套使用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开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绕过关键处理环节,直接排入外环境,车间内气味难闻。

    经调查,该公司为节约生产成本,违反工作流程,故意不开启废气处理设施,致使印刷机工作过程中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属典型的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方式逃避监管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开出了10万元的罚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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