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电动车仍违规“进楼” 充电桩难解“安家落户”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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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榭丽舍小区某楼栋公共门厅内停放有不少电动自行车。记者/马文章 摄

    策划/刘小波 沈勇跃 执行/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马文章

    针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埋下的安全隐患,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本月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单位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业内人士表示,处罚的力度空前。

    目前,《规定》已实施半个月,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个别小区高层楼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情况依然存在。那么,对于这项新政,家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了解吗?除了处罚,还有哪些办法能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

    走访

    一楼门厅里电动自行车“扎堆”

    8月16日上午,记者在天元区尚格社区香榭丽舍小区看到,各单元一楼公共门厅内外停放有10余台电动车,而每栋楼下的集中停放区域仍有不少空位。暂未发现高层楼道、电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的情况。

    “这里物业公司也没说不让停,大家不都停在这里嘛!”在该小区2单元进楼门口,1名车主在拥挤的门厅旁,寻找空位停车。

    据了解,该小区有1300余住户,拥有3处充电棚,每个棚可同时为10余台电动自行车充电,但远远无法满足车主的充电需求。

    “充电棚根本没空位充电,而且不安全,车子日晒雨淋容易坏。”“我是把电池取出来回家充电,所以停在过道应该是安全的。”……记者随机询问车主,大部分车主对电动自行车不能在楼道、电梯里上楼停放比较熟悉,但对哪些公共区域不能停放仍不太清楚。

    随后,记者走访华晨山水洲城、星合·湘水湾小区发现,各单元规划出有电动自行车停车处,小区安保人员会定时进行巡逻,发现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会进行劝导处理。

    探讨

    停车棚、充电桩少,配套服务难“下楼”

    “说实话,我们没有强制执行权,有些业主根本不理会我们。”香榭丽舍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坦言,“总不能业主不听,我们就报警处理吧?”

    电动车“扎堆”停放为何屡禁不止?不仅是物业方面有怨言,不少居民也有难言之隐。

    记者走访天元区、芦淞区多个小区了解到,在一些新建楼盘中,由于电动车管理配套设施空间设置得当,鲜有电动车违规进楼停放现象。而一些年代久远的小区,由于电动车停车棚、充电桩配置严重不足,只能默许居民在楼道内或“飞线充电”。

    “希望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能站在居民的角度,解决小区楼下充电的难题。”采访中,一位业主的话道出很多人的心声。

    然而,小区在建设集中充电设施过程中面临不少挑战。对于已建成的小区而言,充电桩属于小区新增设备,采购费用从哪儿出?另外,充电设施在小区的安装位置又是一大难点。

    例如,有居民担心充电桩存在儿童触电、雨天漏电和充电引发火灾等隐患。也有居民担心,增设停车点后会带来车辆乱停放现象,影响居住环境和舒适性。不少居民担心,充电点的后期维护费用会增加全体业主负担。

    部门

    “人防”+“技防”解决顽瘴痼疾

    有数据显示,全国每年大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这其中,80%的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部位;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

    《规定》的第37条、第47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新法规在我市落地还需一段时间来观察执行。”市应急管理局防火监督科科长罗营尧说,除了车主和小区物业人员要扛起主体安全责任外,在外地,有不少小区安装了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的阻拦器,当摄像机识别到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内,会自动报警,同时阻止电梯关门运行,直至电动自行车被推出电梯后,才会恢复正常。

    因此,小区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完善硬件设施的常规操作外,采取“人防”加“技防”的方式解决顽瘴痼疾。

    “截至目前,我市还没有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而导致的大火灾,暂未处罚一起案例,但不代表可以放松警惕。”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公科科长李团表示,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加大了排查力度,充分发挥“消防明白人”培训实效和各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作用,对照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认真整改。同时,也欢迎市民拨打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9,举报电动车违规进楼、充电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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