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史文恺)8月10日,董家塅公安分局发布一起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案例,一名姓袁的男子因不配合防疫管理并殴打工作人员,受到罚款处理。
8月7日下午3时左右,袁某驾车来到芦淞区董家塅街道罗塘安置房小区取快递。小区防疫工作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上前对他进行体温测量。因袁某体温过高,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其需重新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小区,并让其规范佩戴好口罩。袁某不听劝阻,认为是防疫工作人员有意为难他,遂与对方争吵,并动手殴打对方,致使对方多处皮外伤。防疫工作人员当即报警,董家塅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理。
民警将袁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民警的教育下,袁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主动向防疫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并表示今后一定配合防疫工作。他的道歉获得防疫工作人员的谅解。
鉴于袁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且本人能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警方依法给予袁某罚款处罚。
警方提醒,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