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例教你如何用公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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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刘丹妮)7月19日至8月2日期间,有网民在网上虚构谣言,故意抹黑中国女排队长朱婷,一时间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朱婷报案网民造谣诽谤”也登上了热搜。朱婷在报案前,先选择办理“公证”来固定证据。要知道,走法律途径,取证是最关键也是最麻烦的事情,那么采用什么方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就是“保全证据公证”!

    某高校大学生小李和小玉(均为化名)原是一对情侣,后因性格不合小李提出了分手。分手后小玉先后在学校内网、QQ空间和个人微博对小李进行人身攻击,并散布大量谣言,给小李的学习、生活造成不好的影响。期间,小李多次联系小玉要求她删除信息并赔礼道歉,均遭到拒绝。于是,小李来到株洲市国信公证处,请求公证员对小玉网络造谣的行为固定证据。

    公证员审核了相关材料后,受理了小李的公证申请,在两名公证员的监督下,小李使用公证处的电脑进行了相关操作。操作前,公证员对工作电脑的外部连接情况和电脑中安装的软件程序进行了检查,确认未发现异常后,小李先后登录自己的QQ和微博,进入小玉的QQ空间和微博主页,对其页面显示与小李相关的内容进行截屏保存,随后小李还登录微信,对与小玉就上述事件交谈的记录进行截屏保存。公证员对操作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并依据事实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视频资料和截屏图片文件在未经任何编辑的情况下制成光盘,截屏图片还进行了打印,光盘及打印材料一并附在公证书后。

    拿到公证书后,小李立即联系了小玉,告知已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要求她立即停止造谣,否则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小玉在知晓公证书产生的法律效力后,删除了相关信息,并公开向小李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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