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14家医疗机构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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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朱卫健)8月9日,市卫健委通报了第一批14家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根据通报,荷塘区隆健明诊所因收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攸县网岭镇笙塘村卫生室、丫江桥镇刘一龙卫生所被责令立即关闭整顿;攸县联星街道双丰村卫生室、春联街道春分村卫生室、石羊塘镇南田村卫生室、新市镇何岭村二卫生室,天元区人民医院、株洲佳满医院,醴陵市板杉镇擂鼓桥村卫生室、板杉镇擂鼓桥村唐文卫生室,渌口区郭平香诊所、王炳权诊所、蔡光宇诊所被予以警告。

    据悉,7月29日以来,在市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下,按照市卫健委的要求,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综合监督专项检查,市县两级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全市3483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医疗机构。

    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完善防控措施,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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