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陈恢清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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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邓伟勇 通讯员/陈伟华)8月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陈恢清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陈恢清副市长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彭建忠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柏生、李智、刘春生、钟燕、朱振湘,秘书长杨小幼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邓为民,副市长杨英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凯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事项,决定接受阳卫国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陈恢清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陈恢清副市长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陈恢清在任前发言中表示,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带领政府一班人,始终坚持绝对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务实担当,只争朝夕抓发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聚焦产业与项目,突出创新和环境,奋力开创株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始终坚持为民情怀,不忘初心办实事,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发展更有“温度”、更有“质感”。始终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增效能,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始终坚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树形象,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拼在一起,奋力跑好接力棒,把忠诚与担当写在株洲大地上。

    表决通过后,陈恢清向宪法庄严宣誓,表示将始终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民监督。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一审了《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凝聚合力、调动全民参与,进一步修改完善内容,通过高质量立法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强调要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为村民建房做好指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投入、后期管护等机制,调动老百姓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会议还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代表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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