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拖欠村民7万多元工资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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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晖)“父母在村上拖垃圾,搞卫生,搞了3年。村里欠了我们7万多元工资”。昨天,渌口区龙船镇村民文志,电话投诉到了株洲晚报热线28829110。

    文志父母住在渌口区龙船镇长源村。他说,从2018年起,他们在村委会手里,揽下了村里卫生工作,期间村里拖欠了共计7万多元的工资。另外,村里还以建设为由,从他们手里借走了1.5万元,也没有归还。

    文志向记者出示的证据里有村上的借款条和用工证明。这些用工证明和工资欠条,得到了前村主任(时任村法人代表)文家安的认可。文家安称,由于村上困难,村里只断断续续付了一部分工资。

    文志称,今年三月起,他找到新任的村支书苏孝泉,要求结清欠账。当时苏孝泉答应6月底给答复。但到了7月,苏的回复是,前任村干部并未将清晰账目移交到他们这届村领导。有村民实名举报前任村支书的经济问题,为此渌口区纪委监察委现已进行调查。需要等相关结果出来,再看如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随后也采访了苏孝泉。他说相关问题并非文志说的那么简单。在纪委给出明确的结论前,他们无法给文志结清账目。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当初他们没签合同,什么时候做的工作、工资的标准和给付程序都没有一个清晰的约定。现任村支两委没有足够清晰的依据来处理相关事宜。随后,记者联系了渌口区纪委监察委。一位办案人员透露,他们确实已就长源村的经济问题立案。但结案之前,依照纪律不能透露办案情况。

    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志柏。田律师的建议是,只要文志父母的欠薪和村上欠款证据确凿,且没有超过追索时效性,现任村领导不得以新官不理旧政为由,拒绝支付相应的欠薪和欠款。现在村上跟文家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只有事实上的雇工关系的话,欠薪可视作劳务费。文先生可以先到渌口区劳动部门咨询,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未解决,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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