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依法处置3起涉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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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近日,株洲公安依法处置3起涉疫案件,其中2起传播不实疫情信息案件、1起散布防疫个人隐私信息案件,依法打击处理3人。

    7月30日,茶陵县陈某兵在微信朋友圈发出图片,内容为《湖南省复工企业员工健康状况查询平台》的表格截图,将茶陵县谭某、曾某等2人列为疫情高风险红码人员。经证实,该信息不实。7月30日,陈某兵被茶陵县公安局依法责令具结悔过,并在其朋友圈做出辟谣说明。

    7月30日,醴陵市部分微信圈群流传“7月30日0-12时醴陵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的消息。经查,7月30日18时许,曾某看到“7月30日0-12时湘潭市新增一例本土确诊病例”消息,篡改后发至微信群,随后被转发并扩散。7月31日,醴陵市公安局依法对曾某处以行政拘留。

    7月30日,有网民在微信群转发株洲市第一批密接和次密接名单,显示市民个人隐私信息遭泄露。专案调查核实后,8月1日,荷塘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宋某君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有关疫情信息,应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环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在网上蓄意编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干扰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防疫工作经办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散布工作中掌握的有关个人隐私信息,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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