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王晖)本报6月11日A06版,曾就荷塘区亚泰时代广场物业公司交接之事做过报道。昨天,市物业事务中心就亚泰时代广场物业公司的部分问题,约见了物业公司代表。
日前,有业主反映,株洲市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亚泰物业)的实际管理人潘彪,以其未缴清物业费为由,限制其购电。他交了1000元给该公司财务,但只购得了100元电费。由于天气炎热,恐发生其他次生事故,市物业事务中心立即约见了亚泰物业的代表张艳。
张艳称,由于亚泰物业与株洲市合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合泰物业)有过协议,接管该楼盘需向合泰物业缴纳0.35元每平方米综合费用。该公司每月初必须缴清该笔费用,才可以购买二次供应的水电。现在由于涉及新旧物业公司的交接,很多业主没有缴清物业费,所以,他们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市物业事务中心指出,以不让业主购买水电等行为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涉嫌违法,政府明令禁止。同时,民生是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必须放在优先考虑地位。亚泰物业应该守住行业职业操守底线,立即取消购买水电限制。至于合泰物业收取的亚泰时代广场外围物业费,若相关公司有异议,市物业事务中心可以出面协调这个历史问题。
同时,就6月11日本报报道的亚泰时代广场新旧物业交接问题,市物业事务中心指出,亚泰物业不得以之前二次水电投入的费用为门槛,拒绝新的物业公司进场。之前的这部分投入,应由开发商与亚泰物业协商解决。
另据了解,该楼盘业主购房之时,已经缴纳过一笔配套费用。亚泰物业再向业主或新进物业主张该笔费用,均无依据。至于之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市物业事务中心会组织业委会、亚泰物业协调处理。
亚泰物业表示,将认真听取市物业事务中心的意见,在近期整理收取业主所欠的物业费,尽快完成新旧物业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