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吴楚 通讯员/文志鸿
地下人防设施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破坏。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在巡查中发现,河东两处大型地下人防工程遭破坏,随即立案,今年首次开出罚单。
墙体开洞,安装电梯
现场
去年11月20日,市住建局(人防办)工作人员在对全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督查检查中,随机抽查了王府井中央商业广场地下室人防工程和大汉希尔顿国际地下室人防工程,发现多项问题。
在王府井中央商业广场地下室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发现,该处人防工程顶板被凿穿,出现一个大洞,在人防区负三层与负二层之间设置了往返的电动扶梯。
而大汉希尔顿地下室人防工程维护不力,人防设施周围保护范围内有排放废液、废气和倾倒固体废物现象。此外,人防墙体上还存在开孔穿管线等现象。
随后,督查人员与两处人防工程的责任单位取得联系,进一步调查取证。
责令改正,各罚1万元
处罚
据介绍,王府井人防工程位于地下负三层,人防总建筑面积为4174平方米,共二个防护单元,平时为停车库,战时功能转化为二个甲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
大汉希尔顿国际地下室人防工程位于地下负三层,人防总建筑面积为9207平方米,共三个防护单元,平时为停车库,战时功能转化为三个核六级常六级防护单元及一个甲六级人防固定电站。
在发现两处人防工程受破坏后,市住建局(人防办)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两处地下室人防工程出现人防墙渗漏等问题,防护效能受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防空法>办法》,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分别给予上述两个项目责任主体株洲紫金名门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警告,责令改正,并开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单。
对无法恢复原状的,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还将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损毁赔偿费。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提醒建设、管理或者使用人防工程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和市民,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影响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防护效能的行为:
在影响人民防空工程正常使用的范围内设置障碍或者新建地面建筑物;
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
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
擅自占用、改造人民防空工程;
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同时,我市为加强住宅小区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已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范畴,并在《株洲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督促其认真做好人防工程及其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