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被抓 “赔了”1万尾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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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人员放生鱼苗。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刘思思 汪添吉)“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的后悔,希望大家不要非法捕捞。”近日,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攸县农业农村局、攸县公安局开展攸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监督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现场,在检察官、公安人员、渔政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共同见证下,陈某将共计1万尾鱼苗全部投放到洣水河中,修复因非法捕捞对洣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据了解,今年1月,陈某在禁渔期使用渔具在攸县洣水河流域(禁渔区)非法捕鱼,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6月30日,该案移送至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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