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设
入夏以来,湘江城区段已发生数起溺亡事件,刺痛着大众的神经。各政府部门也立即行动起来,教育部门称将加大对学生的教育提醒,公安部门提出竖立更多警示牌,红十字会增加了救生设备,媒体则不断发出野泳警示……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参与野泳的人数会有所减少。
但即便信息渠道再发达,即便各部门在宣传、教育等方面所做工作再多,也总有人无法留意到信息,总有人明知危险但心存侥幸,总有人不听劝阻执意下水,可以说,防范是有效的,但是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多。
譬如,在最关键的救人环节,目前各部门却没有力量介入。让各部门撇开工作,去江边巡逻和救人,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合情理,更缺乏操作性。
因此,利用民间力量开展溺水救援便成为最优选择。“群防群控”等方式,一直是防范社会危机时屡试不爽的好经验。在株洲,志愿者队伍曾是湘江城区段溺亡高发地的主要救援力量。数据显示,湘江义务救援队自成立以来,已从湘江中救起112人。这是非常惊人的数据,是堪称功勋卓越、功德无量的成绩,也代表着株洲防溺水的有效经验。
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个组织如今却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本报近日报道称,其挂靠的单位没了,政府支持的资金没下文,唯一的趸船也被执法部门拖走。湘江义务救援队负责人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汇报,至今没有结果。
回想当初,湘江义务救援队是应政府要求而建。面对溺亡事件突增现象,2011年前后,我市特地拨款20万元成立了专业民间救援救生队,以较小的投入,撬动民间力量,挽回了众多生命。
如今又到了溺亡高发的时间段,湘江义务救援队却接连遭遇涉及存亡的问题,让人感慨。
目前,市民对溺亡事件关注度非常高,都有着阻止悲剧发生,挽救生命的急切和热情。只要有关部门稍做引导,铺好路子,大众的关心和爱心会化为积少成多的捐款,相互接力的宣传,以及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如此一来,湘江义务救援队的存在便不成问题,且会良性发展,这正是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弥补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
守护安全、呵护生命是全社会的责任。期待政府部门切实发挥引导作用,善用群众的热情,依靠志愿者队伍,加强巡逻和救援工作,减少悲剧发生,保护市民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