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沈全华)7月8日晚上10时许,省高警局株洲支队芦淞大队民警在白关收费站,对一辆红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苏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了解,驾驶员苏某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仗着自己酒量好,认为喝一点查不出来,就侥幸驾车上了高速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酒后驾车标准。
“喝醉了不能开车。只喝了两瓶酒,他没有喝醉!”苏某妻子认为这只是小题大作。其雷人话语,让交警大跌眼镜。
对苏某及妻子的危险言行,交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苏某开出一张罚单,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为驾乘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着想。喝酒之后,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以免造成更大的隐患,到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