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是探险爱好者,热爱各种新奇危险的探险。结果在一次探险活动中失踪。在失踪5年后,他的妻子林女士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公告期满后,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宣告沈先生死亡。一年后林女士与他人登记结婚,但这段婚姻很快因为两人感情不和而离婚收场。之后,沈先生回来,找到林女士了解到数年间发生的这些事情,于是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对于与林女士的婚姻关系,沈先生有继续的想法,但不清楚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之后,两人算是什么关系。
聂律师认为: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宣告死亡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死亡”制度。长期下落不明的人不论是财产还是与配偶的婚姻关系都不好处理,宣告死亡是在法律上确定沈先生的死亡,林女士也因此可以再婚。林女士再婚之后即使离婚,其与沈先生的关系也不会随着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两人如果有意愿,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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