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外来人员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资助:
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户子女;
3.防返贫监测家庭子女;
4.家庭困难职工子女(要求加入工会组织);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新经济、新业态形势下的八大群体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即使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也可以申报(包括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
5.因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意外等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7.外地来我市务工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子女(其父或母务工时间要满一年以上,且须签订务工合同);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三、资助标准:家庭一般困难的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至大学毕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资助一万元。
四、如何申报?
由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申请,填报《2021年株洲市困难家庭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2021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下载,详见掌上株洲、株洲新闻网、知株侠微信公众号、株洲晚报微信公众号)(7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