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错车辆年检标志 市民被扣了冤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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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智勇)近日,市民张先生遇到一件哭笑不得的事情。去年12月份,他在天元交警大队办理年检业务时,拿错了年检标志,半年后,因未办理年检,稀里糊涂被交警扣分罚款。

    7月7日,张先生驾车在神农城附近办事,经过市建宁国际实验学校门口时被交警拦下,声称他没有办理车辆年检,要对其进行处罚。

    “不可能,我去年年底办的年检,你看,年检标志都贴在挡风玻璃上。”面对交警执法,张先生辩解说。

    交警走到车前定睛一看,挡风玻璃上确实贴有年检合格标志,时间也未过期。难道是电子眼出问题了?交警赶紧跑回岗亭查验,根据违法数据库提供的信息,张先生的轿车确实未年检,那他车上的年检标志又是从何而来?经过再次查验比对,交警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年检标志上的车牌号跟你车子的车牌号完全不一样。”执勤交警当即对张先生作出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明明是自己亲自到天元交警大队办理的业务,为什么年检标志上变成了别人的车牌号?张先生决定问个究竟。

    7月9日上午,记者陪同张先生前往天元区交警大队调查,经相关科室查证,确系业务窗口交警办理年检业务时,发生了工作失误,错把别人的年检标志误给了张先生,而张先生的轿车至今仍处于未年检状态。对此,天元区交警大队给出了处理意见:撤销张先生的相关扣分和罚款,即刻帮张先生补办车辆年检业务。

    “我自己也有责任,当时拿到年检标志的时候应该仔细检查一遍。”张先生对自己的过失也进行了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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