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林
三口之家两个月用水达583吨,用量超过以往10倍,产生了“天价水费”。本报报道后,市水务集团多次上门排查原因,向用户道歉,提出协商处理水费的建议,得到了用户的肯定(详见本报7月6日、7月8日“株报监督”报道)。
《孟子》有言: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意指对别人的批评表示欢迎,虚心接受意见。市水务集团的处理方式颇有“闻过则喜”的风格。面对问题,不推诿、不回避,首先从自身找原因,承认工作、服务中的不足,向用户致歉,疏解用户情绪;其次从用户角度考虑,减免水费,解决用户当下面临的困难;最后,和用户一起积极找原因和解决办法。
市水务集团这种回应群众诉求的方式值得肯定,其积极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更值得其他单位学习。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市个别单位对群众反映、媒体报道的事情,不仅不正面回应,反而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
芦淞区云溪谷小区业主反映,原本办理房产证的工本费只需80元,他们却缴纳了最高2000元的“天价”办证费。记者联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多个科室,得到的回应都是不归自己管。事件见报后,相关单位至今也没有回应,群众的诉求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不归我们管”的说法,表面上是“循规蹈矩”按制度办事,实质上却是撇清责任的“自我保护”,在思想认识的层面,更是没有以人民为中心,缺乏为民谋实事的担当。
相比普通群众,这些职能部门与房产企业打交道更多,沟通渠道无疑更畅通、更有效。他们有能力也更应该促成这一事件的解决。然而,我们却并没有见到这样的举动。
“要将心比心,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虚心接受群众监督,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市主要领导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坚持举一反三,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用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全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现代化新株洲。
相关单位应学习市水务集团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的心态,正视群众诉求,正视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