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住建部门说法自相矛盾 棚改公司、开发商各说各话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廖智勇

    6月22日,本报A08版报道了芦淞区云溪谷小区开发商收取所谓“办证费”的相关报道。

    2014年云溪谷小区交房后,开发商株洲市拓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住户收取最高2000元每户的房产证办证费。实际上,房产证正常办证工本费只需80元。记者此前就此事第一时间向市住建部门反映,市住建部门表示会介入调查。调查进展如何?近日,记者进行了回访。

    各方说法自相矛盾

    6月24日,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长刘禹表示,市住建局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办证费”相关费用均由芦淞区棚改办收取,票据由株洲市拓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他还告诉记者,市长热线也接到了相关投诉。6月15日,市长热线办将投诉移交给市住建局信访科,市住建局对“办证费”的调查结果也已经回复市长热线办。

    “我核实过了,我们棚改办没有收取这笔费用。”对于市住建部门的解释,芦淞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股股长彭筱惠提出了异议。

    这笔钱到底是谁收取了呢?记者再次致电株洲市拓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这笔钱确实是我们收了,主要用于棚改户老房产证的注销以及名单要列入棚改安置范围等手续,这些工作都是我们在做,收钱的时候,我们都已经跟住户说清楚了。”公司负责人龙凯表示,棚改户全部安置在云溪谷1至5栋。目前,有100户棚改户交了这笔费用,除了证件的工本费,更多用于公司工作人员的“跑腿费”以及办理棚改户相关业务的“手续费”。

    记者又联系了芦淞区棚改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王新文表示,棚改公司作为一级开发机构,全权负责棚改拆迁户的安置工作,原住宅产权注销、棚改户安置等相关工作,由棚改公司负责。

    “交钱的时候只告诉我们是办证费,多退少补,没有说其他内容。”对于开发商已经跟住户说明费用用途的解释,业主罗先生不认同。

    各部门“踢皮球”

    市住建局的调查结果与芦淞区住建局的说法自相矛盾,开发商与棚改公司的解释疑点重重。那么这件事到底该如何处理?记者再次询问了芦淞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股和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

    “这个问题归市局管,我们只能配合调查。”芦淞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股股长彭筱惠说。

    “对收费的问题,我不确定在不在我们市住建局职能范围内,建议你去问问物价部门。”刘禹说。

    记者联系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方表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记者应该联系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是,记者拨通了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办公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投诉已转到董家塅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处理。记者只好又将问题反映到董家塅市场监督管理所。

    “我们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调查后发现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好像不归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还是归住建部门监管。”董家塅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说。

    相关职能部门“球技了得”

    记者手记

    为弄清楚2000元的办证费收费项目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记者联系了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多个科室,拨打了10余个电话。然而云溪谷收费问题的投诉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监管依旧成迷。记者亲历这场“推诿”大战,不得不感叹,相关部门“球技了得”。

    一些政府职能部门遇到问题“踢皮球”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办证费虽然只是个案,但也暴露了某些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只求出彩不想出力,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心上的懒政思想。

    希望相关部门把群众的事情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工作、推动发展。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