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涉毒案的6名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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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株洲晚报融媒体记者 贺天鸿)“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群众拒毒、防毒意识,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对3起涉毒案件的6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3月31日,被告人姜某、肖某在天元区“某酱锅”店内贩卖0.4克左右的K粉给吸毒人员郭某,得毒资450元;4月5日,被告人蔡某在贺家土菜市场附近贩卖0.3克K粉给肖某,得毒资350元,后肖某又以450元价格转卖给郭某。

    2月,被告人婕某在天元区某医院附近从“磊子”处购买1000元K粉,与被告人妤某吸食部分后,将剩余的K粉卖给了吸毒人员凌某,得毒资1000元。之后三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民警从凌某处扣押白色粉末物质0.65克。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上述白色粉末物质中检出K粉成分。

    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两次贩卖两粒麻古和0.6克冰毒给邹某,得毒资1000元。之后,张某又两次贩卖了两粒麻古和0.6克冰毒给陈某,得毒资980元。

    上述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千元至2万元不等。

    下一步,芦淞区法院将继续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继续加大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民禁毒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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